一、申請人網上申請
登錄政務服務網,報名申請補辦。
二、申請人現場提交材料
1.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;
2.教師資格證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;
3.申請教師資格證時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;
4.填寫《<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>遺失情況登記表》一式兩份,并貼好近期免冠兩寸照片;
5.填寫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(補)》(一式兩份,A4紙),并貼上本人近期身份證件照(兩寸照);
三、后臺受理并審批
四、材料郵寄給申請人
代辦還需要提供委托書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
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本人。
補辦地址:送到市民中心(紅谷灘區北龍蟠街與九龍大道交叉路口,地鐵2號線4號口)或市教育局(紅谷灘區盛景路125號)